无子女伴侣

无子女伴侣

即使夫妇迫切地想要一个孩子,为了确保孩子有一个有利于良好发展的适当环境,也必须满足一些要求。

  • 年龄 21-55岁
  • 整个代孕过程的有效护照(12个月)
  • 国家警察的背景调查
  • 在12个月内安排两次前往哈萨克斯坦或吉尔吉斯斯坦的公开旅行安排
  • 生活在一个有条件的家庭中,以便为有孩子房间的家庭提供住房
  • 愿意接受医疗检查
  • 了解代孕过程的含义
  • 完整完成所有文书工作
  • 遵守国际代孕咨询公司同意的时间表。
  • 请勿滥用酒精,毒品或药物
  • 生活在代孕合法和/或公认的国家

代孕法律

尽管代孕在哈萨克斯坦和吉尔吉斯斯坦是合法的,但规定因国家而异。 在决定进行这项非凡的安排之前,有意父母应确保在其过程中投入时间和金钱之前,在其所在国家/地区将其合法地接受。 由于代孕法律因国家/地区而异,因此ISC收集了一些信息以帮助夫妻找出适用于其国家/地区的法律。

哈萨克斯坦立法

您可以在2011年12月26日第518-IV号第9章的“婚姻与家庭法”中找到哈萨克斯坦代孕法; 替代孕产和辅助生殖方法和技术的应用,第54-59条。
法律为代孕规则、各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辅助生殖方法的适用建立了框架。

吉尔吉斯斯坦立法

吉尔吉斯共和国公民生殖权利法,吉尔吉斯共和国法律2016年7月6日N 99,2019年1月15日N 5,第18至21条
该法律允许那些想要孩子但由于医疗原因不能生育的人使用代孕母亲。 (同上,第18.1条)。这种复制方法需要经过公证的合同。 如果代孕母亲已婚,则必须征得其配偶的同意。 (同上,第18.2。条)。根据法律,代孕母亲必须年满20至40岁,身心健康,至少生过一个生孩子,并通过医学和基因测试。 (同上,第18.3条)。将由签署代孕母亲合同的已婚夫妇承担与代孕母亲的怀孕,分娩和产后有关的所有物质费用。 (同上,第18.5条。)